深圳市宝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通告
〔〕3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结合宝安区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进展,经科学评估,现就调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社区小区防控措施
全区所有机关单位、办公楼宇、经营单位、社区小区保留出入卡口,继续实施围合式管理。社区“三人小组”保持常态化运作,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旅居史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请在抵深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报告,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落地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应及时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外卖、快递行业恢复常态化运营。
二、公共场所防控措施
(一)全区各类公共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做好公共区域清洁通风消毒,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密闭场所到访人员要扫描“要素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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