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最新通报,7月30日0时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例(30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中昌吉州1例为乌鲁木齐市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其余均为乌鲁木齐市病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0例;新增治愈出院确诊病例3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5例,均在乌鲁木齐市;重症转普通型2例。
截至7月30日24时,新疆(含兵团)现有确诊病例例(危重症5例、重症27例),其中乌鲁木齐市例、喀什地区1例(乌鲁木齐市输入)、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市输入)、兵团1例;现有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乌鲁木齐市例、兵团1例、昌吉州1例(乌鲁木齐市输入);尚有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7月15日0时至7月30日24时,累计治愈出院确诊病例9例,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9例,均在乌鲁木齐市。
自治区新冠医院:治愈出院需符合4个条件
近几天,乌鲁木齐市陆续有确诊病例出院和无症状感染者解除医学观察。7月31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新冠医院副院长陆晨介绍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的标准,以及出院后的后续康复管理。
“目前,我们治愈出院的患者,均严格按照《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出院标准进行评定,需符合4个条件。”自治区新冠医院副院长陆晨介绍。
4个条件一是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二是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三是肺部影像学显示炎症明显吸收;四是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结合上述临床症状、体症、实验室与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经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专家组和自治区专家组综合评估,明确后续跟踪随诊等康复管理事项后即可办理出院。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的标准解除医学观察。
陆晨说,已出院的确诊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还将继续进行不少于14天的医学观察,并定期随访复诊。
对于治愈患者出院后的康复治疗,首先需要对患者相关症状、心肺活动耐力、体能和日常生活活动简要评估。对于重症和危重症出院患者,需接受呼吸康复治疗;对于轻症、普遍型出院患者,可以视情况循序渐进地开展一些增进身心健康的运动锻炼。
出院患者要加强饮食管理,增加营养,提高自身免疫力。重症患者在医疗康复的同时,还要加强体能训练,量力而行地开展有氧训练,循序渐进地恢复体力体能。
自治区新冠医院:已有12例重症患者转普通型
确诊病例如何分型?对重症患者采取哪些治疗手段?7月31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办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新冠医院副院长陆晨对此进行解答。
陆晨介绍,新冠肺炎患者一般分为轻型、普通型、重型和危重型四种。轻型或普通型患者以发热、干咳、乏力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咽痛和腹泻等症状;重症病例多在发病一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低氧血症);危重症有可能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DIC)及多器官功能衰竭(MODS)。
目前,自治区新冠医院对重型患者的治疗,是严格按照《新冠肺炎(COVID-19)诊疗方案》(第七版)指南进行诊疗救治。主要采取卧位,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凝血功能、动脉血气分析、胸部影像学等;根据病情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给予持续高流量或无创呼吸机给氧气,对危重症患者给予有创或ECMO支持。同时,开展抗病毒治疗、抗菌药物治疗及中药治疗,开展中医药治疗时,按照《新冠肺炎(COVID-19)诊疗方案》(第七版)指南进行同质化规范化治疗,主要使用清肺排毒汤等中药药剂。
“经过以上治疗,患者生命体征平稳,临床症状减轻;呼吸频率、氧饱和度等明显改善;肺部影像学病灶明显吸收,可以从重型转为普通型。目前,已累计有12例重症患者转普通型。”陆晨说。
乌鲁木齐市:全力保障生活服务,满足市民基本需求
疫情发生后,为了彻底阻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乌鲁木齐市采取了社区封闭式管理措施。封闭期间,广大市民的正常生活如何保障?
7月31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办第十四场新闻发布会,乌鲁木齐市政府副秘书长尚玉岚介绍:“我们积极组织各部门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志愿服务队等,在社区一线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生活服务保障工作,满足市民基本需求。”
一是帮助居民采购物资。以小区或楼栋为单位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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